1、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和 “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從業。
2、從業人員除上崗前體檢外,每年還必須進行復檢,可疑傳染病患者隨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
3、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采取集中培訓與從業人員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習內容為有關衛生知識、基本衛生操作技能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常識。學習后必須參加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培訓合格證,每兩年復訓一次。
4、餐飲單位必須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應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應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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