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要達到以下要求:
一是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首先是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知識。法律法規中有很多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多年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的總結,是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從業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這些內容。其次是有關生產過程中安全知識。生產經營是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生產、運輸、經營、儲存、機電等各個環節,任何一處出了問題,都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從業人員作為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作業者和操作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保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再次是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離知識。在從業人員受到生命威脅的緊急的情況下,要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作業場所到安全地方。事故發生后,從業人員要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盡可能利用現場條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在條件不允許的條件下,要積極組織人員逃離。在這些過程中,從保護從業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考慮,從業人員應當了解掌握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離知識。
二是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門令的形式和規范性文件發布。地方政府也根據本地區的實際,制定了一些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部門規章等。對這些規章制度,從業人員應當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數。同時,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了許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這些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具體化,是從業人員工作的準則、行動的指南,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從業人員應當逐條逐字掌握,熟悉其內容。事實證明,很多事故發生都是由于從業人員違章作業、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造成的。因此,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學習教育和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只有這樣,才能按章辦事,避免和減少事 故的發生。
三是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生產經營單位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由許許多多的單元組成,每個單元就是一個工作崗位。如果每個工作崗位安全了,那么整個生產經營單位也就安全了。因此,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是整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基礎。只有緊緊抓住每個工作崗位的安全,才能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崗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個崗位的事故發生率。對安全教育培訓不認真,安全操作技能差的崗位人員,堅決從崗位上撤下來。要制定有關措施,鼓勵崗位作業人員開展各種比賽,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從事特殊作業的從業人員的簡稱,是一種規范用語名稱。幾十年來,一直沿用這個名稱。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很廣,它既包括一些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廠車司機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也包括特殊工作的從業人員,如瓦斯員、放炮員、井下絞車司機等。關于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國務院有關部門作出過相應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瓦斯檢查工、起重機械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爆破工、通風工、信號工、擁罐工、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礦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風機操作工、主提升機操作工、絞車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尾礦工、安全檢查工和礦內機動車司機等十多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大量非公有制的產生,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有所變化,有些以前不是特種作業人員,可能變化為特種作業人員。因此,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重新進行界定。 特種作業人員是從業人員中的一部份,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從事的崗位,一般危險性都較大。特種作業人員的工作好壞直接關系著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這里講的專門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不論在內容上,還是在時間上,都不同于普通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以保證特種作業人員達到規定的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由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考核合格的,頒發特種操作資格證書。未經專門安全培訓并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