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指標:雇主(國外企業)根據所在國(地區)輸入外勞有關規定,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移民局或勞工局)提出申請。
2、 簽訂合同:雇主(國外企業)獲得當地政府同意輸入外勞的有效批件后,需提供以下資料與我勞務公司洽談,簽訂勞務合作合同(勞務合同樣板由我勞務公司提供參考)。雇主需提供的資料有: (1) 當地政府同意輸入外勞的批件復印件; (2) 雇主(國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 雇主(國外企業)與我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后,向我公司發出招聘勞工邀請函(邀請函樣板由我公司提供,供參考); (4) 雇主(國外企業)提供招工簡章。
3、 招聘勞務:招聘勞務(技術)人員可直接由雇主招聘,也可由雇主委托我勞務公司招聘。
4、 出國培訓:由勞務公司負責對已招聘的勞務(技術)人員進行政審和培訓。
5、 辦理出國批文:由勞務公司負責報請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出具勞務(技術)人員務工有關批件。
6、 辦理出國手續:由勞務(技術)人員提供有關資料(政審表、身份證、體檢表、有關證書、相片等),辦理出國勞務手續。
7、 辦理出國護照:由勞務公司負責報請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出具勞務(技術)人員出境護照。
8、 辦理出國簽證:通常情況下由雇主負責辦理勞務(技術)人員出國簽證,或協助勞務公司輸出國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