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共工程完工后,外勞建筑工人要在1個月內完成薪酬支付等手續,然后離開澳門,澳門政府將不會有空間讓外雇在沒被聘用下逗留澳門。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近日表示,已與運輸工務司進行跨司會議,在公共工程的外勞審批方面,將收緊外勞在工程完工后的留澳時間。
梁維特介紹,為更好落實外雇退場,最近透過跨司會議,與運輸工務司司長溝通,公共工程部門定期與人資辦、勞工局溝通,實事求是審批外雇。如公共工程的建筑工期剩余三個月,過去雇主為外雇申請續期,因未有掌握完工期,便讓外雇續約一年,但并不科學,部分外雇未必準時離開,對社會產生負面效果。現在對只剩三個月工期的外雇,最多給予一個月逗留期限,讓他們完成退場機制的手續,包括薪酬支付等,不會有空間在無被聘用下而逗留澳門,必須在工程完成后盡快離澳。
昨天,對于梁維特透露的這一消息,澳門環保建筑協會會長關偉霖表示歡迎,認為一個月的寬松期已足夠,這樣的措施對雇主和雇員都有利,有助減少勞資糾紛,“工程完結后,大家都按照法律去做,可以一錘定音”。有議員則希望,政府要做好規管總承建商、分包商,“比如欠薪等問題”,同時也要督促工程的進度。
統計數據顯示,在目前澳門約40萬的就業人口中,有約三成是外雇勞工,澳門外雇勞工主要集中在建筑、餐飲等行業。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的統計,今年一季度,外雇建筑工人平均日薪為614澳門元,與內地相比仍有相當的優勢,吸引不少內地建筑工人到澳門“揾食”。
信息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