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的勞工法例只適用于澳門的本地勞工。不過,為了保障外地勞工,澳門特區政府要求僱主與每一位外地勞工簽訂書面僱傭合約,而所有僱傭合約必須獲得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批準。一般的原則是,外地工人根據僱傭合約所享有的權益和福利,不應低于澳門有關勞工法例所訂明的標準。如外地工人未能獲得根據合約可享有的權益和福利,或與僱主發生與僱傭有關的糾紛,澳門勞工事務局會提供免費的調解服務,以協助勞資雙方達成和解。為保障個人權益,求職人士在接受聘約時,應主動向僱主了解僱傭條件及福利,及要求僱主提供一份已簽署的僱傭合約副本,并小心保存,以作日后參考之用。
澳門勞動關係法 內明確列明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及工作條件的規范等。有關規定雖然只適用于澳門的本地勞工,但對有意到當地工作的人士,具有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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