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近年來,我國對外勞務合作事業發展迅速,對幫助廣大出國務工人員脫貧致富,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促進國際經濟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同時,“黑中介”(本文“黑中介”系指不具有商務部頒發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的不法經營者—編者注)問題也隨之產生,他們打著“勞務輸出”的幌子肆意非法斂財,造成大量出國務工人員上當受騙,在經濟上和精神上蒙受重大損失,并造成一定的社會問題。為有效防范“黑中介”設下的各類陷阱,切實維護廣大出國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外派勞務合作事業健康、平穩發展,確保社會穩定和諧大局,我們對“黑中介”近兩年來行騙的主要方式、手段及造成的嚴重后果進行了收集整理,匯編成典型案例,旨在通過加強宣傳,為欲出國務工人員提供有益的啟示和警示,從而不斷提高他們的出國務工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并通過對案例的分析,來探討有效防范、打擊“黑中介”的辦法和措施。
一、 典型案情回放
【案例1】冒充外商
這是河南的李某和北京的齊某相互勾結,為斂財而精心
設計的騙局:兩人先在南非花20美元注冊了一家空殼“服裝廠”,取名“聯盟公司”,然后再以該廠名義,在河北的石家莊和趙縣等地大肆招募務工人員。經過一番蠱惑,先后有11名應聘人員落入圈套,每人向李、齊二人繳納了高達6萬元人民幣的“出國務工”費用。然而,當這些務工人員持短期訪問簽證抵達南非后,騙局不攻自破,遂即前往我駐南非開普敦總領館求救,并在回國后要求李、齊二人退款無果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
【案例2】內外勾結
山東董某下崗后以開私家面包車拉客為生,當從某電視臺看到乳山市一家公司正在高薪招聘赴新加坡中巴客運駕駛員的廣告后便前去報了名。該公司在收取董某52000元“中介”費后,很快就把他派到了新加坡。但好景不長,董某只在新加坡呆了8天,便被雇主以技術不行為由而辭退。當董某回國找該公司劉經理申辯并要求退款時,對方只同意退還8000元,并稱,我們有你因技能不行而遭辭退的雇主證明,你就是去法院告也沒用。不久,董某從國家商務部網站看到一則揭露近期有大量赴新務工人員在國內“黑中介”與國外黑雇主的相互勾結下錢財被騙的警示,方知上當受騙。
【案例3】“商務考察”
李某在俄羅斯一家中俄合資磚廠做翻譯時結識了俄方廠長,俄廠長請其幫助在中國找一些廉價勞動力,答應事成后給予酬謝。為了拿到傭金,李某找到內蒙某公司,提出與之合作承攬這項“業務”。該公司明知自身沒有國家頒發的外派勞務經營資質,但為了賺取“中介費”,還是大力支持李某開展這項“業務”。河北省78名勞務人員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在每人向該公交納了10000元“中介費”和5000元押金后成行俄羅斯的。
但78名勞務人員赴俄不久,糾紛就開始了。其一,由于派出單位既無國家頒發的外派勞務經營資質或境外就業中介服務資質,也未能為該批勞務人員辦理下來俄政府簽發的工作準證,為解決出入境問題,李某便以商務考察為由,為這些勞務人員辦理了為期僅數月的商務簽證。但勞務人員赴俄后了解到,持商務簽證務工是非法的,如逾期繼續務工,還將構成非法滯留,一旦被查獲,將遭拘捕、罰款和遣返。為此,趙某等人多次找李某要求辦理工作準證,而李某總是以正在辦理來搪塞;其二,趙某等人在俄的生活條件極為惡劣,數十人擁擠在臨時搭建的簡易筒子工棚中,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三餐數月不見肉,沒有節假日;其三,趙某等人只領到了一個月的工資,之后一直被拖欠。
由于是違法打工,勞務人員不敢向俄有關部門反映權益受損情況,又擔心繼續打“黑工”被俄當局查獲,最終,他們在俄務工僅數月后便被迫選擇了回國,并為討回“中介費”和被拖欠的工資而與派出單位陷入長期的糾紛中。
【案例4】“旅游”
在報刊小廣告詞“赴阿聯酋,皮革廠制鞋工,包吃、包住,月薪折合6000元人民幣……”的誘惑下,數十名姜堰市農民向做廣告的保定市某“中心”報了名,該“中心”在收取每人43000元中介費后,向我邊檢部門謊報該批人員是出國旅游,從而通過辦理旅游簽證把他們送往阿聯酋打工。
該批勞務人員在阿工作一段時間后發現,他們從事的工作強度比“中心”林經理說的要辛苦得多,而工資卻比林某說的低了近一倍,更讓他們沒有預料到的是,聽當地華人說無工作準證在阿打工是違法行為,且看到阿警方對外國打“黑工”者查得很嚴,這使該批勞務人員整天生活在恐懼中。為此,他們多次電話向國內的林某求助,但錢已騙到手的林某在接了幾次電話后便突然消失。在萬般無奈下,該批勞務人員決定回國找林某討說法,但當他們來到機場時,因所持旅游簽證早已過期,阿聯酋邊檢對他們開出每人折合2000元人民幣的罰款。當這些勞務人員兩手空空返回祖國再去找林某時,那里早已是人去樓空。
【案例5】“考察”
建筑包工頭熊某和池某在沒有獲得蒙古國勞工部和移民局頒發的工作準證的情況下,以出國考察為由,通過辦理商務訪問簽證的手段,先后蒙蔽內蒙100多名務工者到蒙古國非法打工,最終導致該批務工人員被當地警方查獲拘押,并處以高額罰款。盡管該批務工人員在我駐蒙古國使館交涉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協助下最終返回國內,但他們出國淘金的夢想卻破滅了,得到的只有牢獄之災、罰款和被騙。
【案例6】“培訓外派”
山東省某公司張貼廣告,將舉辦“外派澳大利亞勞務人員培訓班”,考試合格者將高薪派往澳大利亞某農場從事剪羊毛工作。 鄧某等135人在每人交納了5000 元“培訓費”后成為“培訓班”首期“學員”。一個月后“培訓”結束,但他們始終未被派往澳洲,所交“培訓費”也無法討回。與此同時,第二期,第三期“培訓班”繼續開辦,結果是,后來的“學員”們繼續重復著首期“學員”們的經歷。
后據上當受騙者向有關部門投訴:“為期一個月的“培訓班”是在一處被廢棄的鄉村舊校舍里開辦的,每10人住一間房,每間月租金600元;每人三餐老三樣,米飯、白菜和豆腐;每人只發一本薄薄的由公司自己油印的“教材”;“培訓班”只有一名“教員”,實際上也是公司的人。“辦班”成本如此之低,每位“學員”實際發生的費用不過兩三百元,但公司卻向每人收取5000元“培訓費”。可見,公司培訓是假,而以培訓為幌子從中騙取巨額差價才是真。
【案例7】 “出國培訓”
威海某單位與塞浦路斯菲利浦學院和愷撒學院有過較好合作,焦某是威海這家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合作期間有出色表現,出于信任,兩學院授權焦某負責中國學員的招收工作。見有利可圖,焦某竟瞞著單位,暗中串通某公司經理劉某和曾在塞浦路斯餐飲業工作過,對當地情況較為熟悉的譚某等人,干起了騙取欲出國務工人員錢財的勾當。
其騙術是:劉某負責以自己公司為據點,通過“洗車工每月700到900美金,家政每月600到700美金...”的高薪招工廣告等為誘餌,向社會招募赴塞浦路斯務工人員;譚某負責在塞浦路斯落實雇主;焦某負責為應聘的勞務人員虛構國內工作單位,再以這些虛構單位的名義向塞浦路斯的菲利浦學院、愷撒學院發出擬派員工到該學院進行短期培訓的公函,在騙取到這兩所學院同意派員工前來進行短期培訓的邀請函后,焦某再持邀請函到塞浦路斯駐華使館為受騙者辦理赴塞浦路斯的短期培訓簽證。
在一年多的時間,先后有來自山東、吉林、遼寧、河北、福建等地的100多人成為焦某等人的獵物,他們每人在向騙子們交納了60000至65000元人名幣不等的“中介費”后,持短期培訓簽證先后來到塞浦路斯,但他們一踏上塞島便立即陷入困境:
叢某等一行34名勞務人員到達塞浦路斯后,住在騙子們租來的幾間平房里,因始終不見雇主而一直無勞可務,此時騙子們卻不見了蹤影,最終,這批勞務人員費盡周折才回到國內,其中有7名勞務人員不甘兩手空空回國,冒險出去自找工作,結果因短期培訓簽證到期涉嫌非法滯留而被當地警方拘捕并遣送回國;另有部分勞務人員被騙子們介紹到一家農場放羊,每天需要跟著羊群奔波至少14個小時,甚至長達20個小時,農場主每天只提供一頓飯,且月薪僅折合2000元人名幣,最終他們實在熬不下去,才干了不到10天就跑回了國內;在被騙子們騙往塞浦路斯的100多人中,至今仍有近50人為掙回被騙的出國費用而冒險滯留在當地非法打工,他們隨時都面臨被當地警方拘捕、遣返的危險。
【案例8】 虛張聲勢
蘇某是在見到鄭州市某公司高薪招聘赴新加坡勞務的廣告后前去報名的,在向公司交納20000元“中介服務費”后苦等一年多不見派出通知,預感上當受騙,遂即前往公司辦公地點某大廈,欲討回所交納的錢款,但公司工作人員不見蹤影,卻見100多人聚集在大廈前,也是來找該公司討款的,當大家走到一起相互詢問后不禁異口同聲地說上當受騙了,在他們當中,少則被騙10000多元,多則被騙26000元。 后經調查,某公司不過是一家租用寫字樓兩間房,聘用社會閑散人員兩三名的空殼“公司”,然而,就是這樣的公司,上百號人為何會將幾百萬元錢拱手“相送”呢?我們可以從受騙者蘇某向當地公安機關的報案中找到答案。 蘇某在報案中說,“在高薪誘惑下我去那家公司報名,公司張經理拿出一本制作精美的宣傳畫冊讓我看,其上宣稱,該集團公司實力雄厚,擁有重工業、房地產業、商務大廈、物流業等多家下屬企業,并特意指著畫冊上的一座氣派的大廈說,這是我們集團公司總部。當時我想,這家公司買賣真大,連這么高檔氣派的大樓都蓋得起,還能騙俺的小錢。張經理還讓我看掛在墻上的一塊銅牌,上書“授予某公司2006年度外派工作先進單位”,落款為中國船舶管理協會,這更使我對他們深信不移,錢就這樣被騙走了”。原來,騙子們玩弄的是虛張聲勢的騙術,從而使眾人誤認為該公司擁有某大廈這一重要資產,實力一定雄厚,國家行業管理部門的“表彰”,更使眾人對他們深信不疑。
后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公司是一家不折不扣的騙財公司,他們墻上的銅牌是自制的,他們宣稱的眾多實業是虛構的,某大廈也并非其產業,騙子們不過是租賃了大廈的兩間寫字間,月租金幾千元而已,更滑稽的是,該公司的“副總經理室”竟是一扇根本打不開的假門。
【案例9】冒充正規渠道
青島市某公司是由宋某虛報注冊資本50萬元而成立的“空殼”公司。起初,曾為外地一些具有合法外派經營資質的公司招募本地的勞務人員,從中提取代理招工傭金。當宋某幫助招募的一些勞務人員被外派公司成功派往國外務工后,該公司有了點名氣,一些人主動上門要求辦理出國務工事宜。宋某見有利可圖,便甩開外派公司,自己干了起來。為了騙取信任,他私下變更營業執照內容,增加了外派勞務業務,并偽造了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外派勞務經營資格證書,在完成這些“贗品”后,宋某便以國家外派勞務正規渠道的形象出現,對外發布高薪招收出國勞工人員的虛假廣告,并在不足一年的時間里,先后騙取77人共計117.81萬元,直至大量上當受騙者最終人沒能出國,交的錢也要不回來而紛紛到公安機關報案,宋某的騙局才告收場。 盡管宋某最終被判刑13年,但不義之財已被大部分揮霍,受騙上當者的經濟損失大部分已無法挽回。
【案例10】僥幸的代價
周某在一所美容學校畢業后想到國外做按摩賺大錢,但鑒于國家禁止外派勞務到國外從事按摩職業,更正規外派公司不經營這項“業務”,為圓出國夢,周某又找到鞍山市一家無外派經營資質但號稱什么外派“業務”都能做的公司,果然,該公司在收取周某3萬元人民幣后,很快與她簽訂了赴馬來西亞一家美容院做兩年按摩工的“合同”,不久,周某持這家公司為其辦理的商務簽證來到馬來西亞。
但周某很快從同事處得知,持商務簽證而不是工作準證務工是非法的,如簽證過期不離境就是非法滯留,一旦被查獲,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將被處以罰款和監禁。就在周某知情害怕時,公司在當地的代理黃某為她出“主意”說,如你給我21000馬幣去打通關節,我可以幫你辦成移民,這樣你在馬就名正言順了。周某信以為真,先后將19000元馬幣和500英磅交給了黃某。但黃某收錢后不但沒有為她辦成移民,反而不斷以種種理繼續向周某要“辦事”錢。周某預感有詐后,多次要求黃某退還所交錢款并送她回國,此時黃某兇相畢露,他以為周某辦移民虧空不少為由威逼周某去賣淫“抵債”,在遭拒絕后,竟找來幾個人對周某拳腳相加,此刻的周某不敢告官,她害怕暴露非法身份,但又不堪忍受黃某等人的威逼和欺詐,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周某鼓起勇氣走進了我駐馬使館………。
二、 警示與啟示
上述案例用活生生的現實對行騙者的丑惡行經進行了揭露,也給后人以警示和啟示:
【警示與啟示1】出國務工要走正規渠道
大量勞務人員在出國前缺乏對“具有外派經營資質公司”(本文簡稱外派公司)和“無外派經營資質公司” 的鑒別能力,或根本就沒有出國務工一定要走“正規渠道”的意識,這就給“黑中介”行騙提供了可能,這是最終導致案例中大量勞務人員上當受騙的主要原因,可見,出國務工一定要走對門檻至關重要。 根據國務院規定,我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包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歸口管理部門為商務部,凡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企業必須經過商務部的批準,持有商務部頒發的《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因此,凡欲出國務工人員,一定要尋求具有上述經營資質公司的幫助和服務而切勿輕信他人,以免重蹈案例覆轍。
【警示與啟示2】切勿對“黑中介”抱僥幸心里
黑中介”之所以能屢屢得手,除一些上當受騙者因缺乏鑒別能力,或防范意識淡薄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不容忽視:即相當一部分欲出國務工人員感到正規外派渠道程序多,選派嚴,出國務工要受到很多條件的限制,諸如要受到從事工作性質或外派名額的限制,出國前要對出國人員進行語言、勞動技能、相關國別法律、風俗以及行為禮儀等方面的培訓,并需通過考試合格,對招錄人員有嚴格的年齡、技能、身體條件等方面的要求等。
上述原因,導致不少出國掙錢心切者把找“黑中介”作為一種出國務工的“捷徑”,這些善良的人們并不了解“黑中介”在社會上的種種劣跡,因而對其欺騙性及可能對自身造成的傷害缺乏認識,往往抱有很強的僥幸心理。案例用大量事實做出警示:切勿為“黑中介”的花言巧語和假象所蒙蔽,更不能對非法中介抱有任何幻想,否則,付出的代價將是慘痛的。
【警示與啟示3】鑒別真偽的方法
要分辨出對方是“正規渠道”還是“黑中介”并非難事,我們只要堅持做到以下幾點,“黑中介”就會原形畢露,失去行騙的條件: 1、當你前往報名時,可要求派出公司出示商務部頒發的《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復印件。 2、為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還可要求查看派出公司與雇主簽定的合同。 3、為了防止“黑中介”偽造證件,冒充正規渠道行騙,您還可以在國家商務部網站(www.mofcom.gov.cn)“合作指南”子站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名錄》和《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名錄》上進行查詢。凡出現在名錄上的經營公司,均具有國家批準的外派勞務業務經營資格或境外就業中介服務資質,反之則無。 4、您也可以向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外派勞務人員投訴中心(咨詢電話84242557)或向當地省、市、自治區的商務廳(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外經處或市、縣的商務局咨詢招工單位的經營資質情況及其他相關情況。
出國務工人員在與招工單位接觸時,如果能夠參照上述辦法先對其“身份”進行認真鑒別,就會大大降低誤入“黑中介”圈套的危險。
三、要努力形成打擊“黑中介”的社會合力
要消除“黑中介”的危害,一方面要求出國務工人員要增強自身素質,不斷提高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另一方面政府有關部門應建立嚴厲打擊“黑中介”的長效工作機制,以求逐步形成遏制、打擊“黑中介”的社會合力,使其逐漸失去生存的土壤:
一、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有關對外勞務合作政策的宣傳工作,要通過提供各種方式的宣傳平臺,使本地區欲出國務工人員及時了解,掌握國家有關對外勞務合作的政策和規定等。
二、各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辦理大批量涉外勞務人員護照時,應視情與本轄區商務主管部門進行溝通。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勞動執法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轄區勞務中介、職介機構以及各類小廣告進行檢查,對非法進行勞務輸出者應予以嚴厲打擊;
四、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要通過宣傳來增強公眾的自我防范和主動舉報監督意識。
五、各級信訪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受理群眾的投訴和舉報,經查屬實應予以嚴厲打擊。 (根據信訪上訪情況整理)
信息來源:中國對外承包工程承包商會權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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