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勞社〔2009〕84號
各區(高新區、功能區、管理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科)、市屬各企業: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34號)的要求,現對2009年我市勞動力市場較通用的371個工種(職位)工資指導價位予以發布。
本次發布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的實施時間為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附件:2009年珠海市職業(工種)工資指導價位及其說明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主題詞:勞動 工資 指導價位 通知
珠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09年7月16日印發
附件:
關于職業(工種)工資指導價位的說明
珠海市從2000年起開始對社會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幾年來,這項信息的發布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和勞動者的重視和普遍關注。今年,我們繼續向社會發布2009年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為使該價位能夠更好地為企業和勞動者服務,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隨著我市企業數量的增加,我們擴大了調查單位數量,增加了調查的覆蓋面,本次參加調查的有國有、集體、股份制、外商投資、私營等經濟類型企業共16000多戶,經隨機抽樣和適當調整,對其中800多家企業的11萬多名職工2008年工資收入數據進行了分析、匯總、修正,依據市場取向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共確定發布371個工種職位的數據,包含了目前我市企業中主要的通用性職業(工種),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同一工種職位工資指導價位水平的高、中、低之分,是由企業經濟效益、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以及勞動者的不同層次等因素決定的。高位數、中位數、低位數分別代表該工種職位工資收入中高、中、低水平的平均數。
二、發布的工資指導價位是以列入勞動工資統計年報的口徑為準,所反映的是職工全年工資總額數據,是職工從企業獲得的全年勞動報酬總額。
三、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參考使用本指導價位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一)發布的各職業(工種)工資價位是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企業和勞動力市場調查的結果,反映了一定時期的企業工資分配實際水平。但這只是指導性信息,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不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工資標準。
(二)各職業(工種)的高位數一般反映了經濟效益較好企業的工資價位水平,低位數一般反映了經濟效益較差企業的工資價位水平,并且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高低,與所在單位的經營狀況及經濟效益情況相關,所以用人單位在參考本工資價位時,應同時考慮本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和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對照不同價位等級合理確定本單位職業(工種)工資水平。
(三)各用人單位要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本地經濟增長水平、物價水平等,結合本工資指導價位,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生產經營正常和效益較好的企業,可通過集體協商,合理提高職工工資水平;生產經營困難甚至虧損的企業,可主動向職工方發出協商要約,向職工通報企業的困難,并通過集體協商,取得職工的理解和支持,適當降低工資水平或延長工資支付周期,從而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工資共決機制,引導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保增長,齊心協力促發展。
(四)國有企業在應用指導價位時應遵循“兩低于”原則,即工資總額增長速度低于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平均工資增長速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兩低于”原則是當前國家調控國有企業分配的一種政策,具有指令性,企業應該將工資指導價位與“兩低于”原則有機地結合起來。
四、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的種類及實施時間
本次發布的371個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比上年的333個增加了11.4%,其中管理人員崗位13個,專業、技術人員崗位61個,經濟業務人員崗位11個,金融業務人員和有關人員崗位32個,行政辦公人員崗位33個,商業、服務業人員崗位50個,運輸業人員崗位10個、社會生活服務人員崗位31個、農林牧漁水利生產人員崗位18個、生產操作人員崗位112個,另對11種不同技術等級和6種不同學歷人員的工資收入也進行了分類公布。
本次發布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的實施時間為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